招標采購
招標采購
第一條 招標準備
招標準備的主要內容是編製招標文件和工程量清單編製以及完成相關報建手續等 。項目所屬單位具體負責招標準備工作的開展 ,招投標委員會和招投標辦公室負責招標文件中技術條款 、技術標準和要求 、商務標 、專用合同等重要條款的審核 。招標文件的編製應包括以下方麵內容 :
(1)招標公告 ;
(2)投標人須知 ;
(3)評標辦法 ;
(4)合同條款及格式 ;
(5)工程量清單 ;
(6)圖紙 ;
(7)技術標準和要求 ;
(8)投標文件格式 ;
(9)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它材料 。
第二條 資格預審(競爭性談判)
招投標辦公室對投標單位的資格進行初步預審 。投標單位應符合下列條件 :
(一)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
(二)在專業技術 、設備設施 、人員組織 、業績經驗等方麵具有設計 、製造 、質量控製 、經營管理的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
(三)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係 ;
(四)具有設計 、製造與招標設備相同(相近)設備1-2台(套) 、2年以上良好的運行經驗 、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現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 ,或曾有重大的質量問題但已采取有效的改進措施;
(五)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 ,沒有處於被責令停業 、財產被接管 、凍結或破產狀態 ;
(六)有關資格的聲明函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生產許可證等有關材料完整有效 。
第三條 確定招標方案
對於通過資格預審的投標單位 ,項目所屬單位應提供擬邀請投標單位一覽表 ,附上具體的發標 、開標日期等 ,並根據招標工作安排製定招標方案 ,將招標方案交招投標辦公室 、審計監察中心等相關部門會簽 、招投標委員會審批 。
第四條 發標
項目所屬單位向通過資格預審的潛在投標人發出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發標日至投標截止日 ,一般不少於20天 。發標範圍原則上不少於3家 ,特殊情況經公司招投標辦公室 、招投標委員會審批後執行 。
采取公開招標方式的 ,必須依法在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招標文件的備案 ,並在四川建設網、綿陽市招投標交易服務中心網站發布招標公告 ,招標文件發標日至投標截止日 ,一般不少於20天 ,滿足3家以上潛在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才能滿足開標條件 。並通過國家指定的報刊 、信息網絡或者其它媒介發布 。
采取邀請招標方式或比選或競爭性談判的 ,必須在集團公司網站發布招標公告 。
第五條 招標文件的澄清
項目所屬單位負責對招標文件不明確事項進行澄清及解釋 ,一般采用書麵或網上答疑形式進行 ,兩種形式均需要在主管部門完成備案後才能發布 。若在除綿陽外地區立項核準的項目采用書麵形式 ,一般在投標截止日期15天前完成 。若在綿陽地區立項核準的項目投標人提出的問題較多 ,可采用網上答疑的形式 ,網上招標人針對需解釋和澄清的問題應形成電子文件 ,一般在投標截止日期15天前完成 。
第六條 截標
項目所屬單位負責組織截標工作 ,截標時要檢查投標文件的數量 、密封狀況 、招標人簽收書麵證明 ,詳細記錄簽收時間 、地點 、簽收人 、數量和密封狀況 。如果投標文件密封不善 ,項目所屬單位有權拒絕接收 ,投標文件應妥善保管直至開標 。
投標截止時間前 ,投標人可以對已提交的投標文件進行補充 、修改 。投標截止後不得修改 ,必須保證投標文件密封完好無損 。投標要求具體如下 :
(一)投標人必須具備項目所需的資質
(二)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寫投標文件 ,並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內密封送達招標人 。
(三)投標人必須按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四)2個或2個以上單位聯合投標的 ,按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聯合體資質等級 ;
(五)投標人應當對遞交的資質預審文件及投標文件的真實性負責 。